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行政院校工作的意见
(闽政办[2006]14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教育,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提高我省各级政府行政能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院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行政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方针和原则
各级行政院校是培训公务员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各级行政院校要努力办成本级政府培训公务员的最高学府,行政管理研究的理论基地。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适应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紧密联系党和政府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
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培训规划,积极实施培训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培训教学质量。
(二)办学方针。坚持“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办学方针,即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基础,以咨询为导向,使三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办学原则。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发展,围绕中心,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办学原则,深化教学改革,实行开放办学,为培养德才兼备的公务员队伍服务。
二、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教学质量
(一)坚持质量第一,加大培训力度。以培训工作创一流为目标,通过改善办学条件,积累办学经验,不断提高培训教学质量。适应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和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