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群发性业主财产被盗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四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主要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
2、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内发生企业或职工财产被盗事件;
3、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物业服务人员与企业委托的专业单位服务人员之间纠纷,且当场无法有效处置的。
三、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
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以“分级管理、快速处置和越级及时报告”为原则,并按事发、事中、事后不同阶段,小区经理分别向市、区房地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报告。
(一)一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
1、小区(楼宇)经理在发现重大事件10分钟内,应迅速通过通讯手段向物业管理企业主管领导、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和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应直接向市房地资源局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详见附件1)。区(县)房地局和物业管理企业相关人员接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置。
2、重大事件事发3小时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的区(县)房地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简要书面情况报告。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当将动态情况不定期上报。区(县)房地局接报后,应立即向市房地资源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本区(县)人民政府报告。在接到简要书面情况报告的3小时内,区(县)房地局应将处置情况向市局报告。
3、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3小时内,物业管理企业应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事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对事件应急处置结果书面报告后3小时内,区(县)房地局应向市局提交书面处理情况报告。
(二)二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
1、小区(楼宇)经理在发现重大事件20分钟内,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主管领导和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或者协助处置。
2、重大事件事发5小时内,小区(楼宇)经理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等相关部门提交简要书面情况报告。
3、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5小时内,物业管理企业应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事件处理书面报告。
(三)三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