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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


  (一)勇于实践,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是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重要基础,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目标,制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学习任务。

  1.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培育其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促使其掌握国家的根本大法,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2.深入学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经委是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必须把握好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3.深入学习与工业经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一是要认真学习有关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法律法规,重点掌握投资管理、税收金融、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二是要认真学习有关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重点掌握教育文化、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安全生产、资源利用、能源管理、环境保护、土地征用、信访救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三是要认真学习有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法规,掌握好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四是要认真学习有关改革开放的法律法规和国际经贸规则,掌握好利用外资、对外经济贸易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如重要国际条约、世贸规则、国际惯例以及其它重要的国际经贸规则。五是要认真学习有关国防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管理、军品计量、军工保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4.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5.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总结和升华,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广大干部职工要根据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深入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思想道德觉悟,增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意识,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当中,建设诚信政府和诚信单位。

  (二)求真务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要针对法制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1.认真宣传宪法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与理论,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扬以爱国主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创新进取、甘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美德,促进企业、学校和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自觉守法学法、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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