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省中直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州的实施方案务于2006年6月30日前分别报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备案。
二OO六年六月六日
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根据劳动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3号)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和谐吉林,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施。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政策法规体系,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利益和依法行政的原则;
2、坚持公正合理、和谐稳定、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
3、坚持事实求是、规范有序、循序渐进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建立比较完善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政策法规体系并得到全面落实,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健全、管理严格、用工行为规范、劳动关系清晰”的目标。集体合同制度不断规范,协商机制更加完善,集体合同履约率普遍提高,实效性明显增强。三年具体目标任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