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项目环境准入要求。市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本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要求,定期公布本市鼓励、限制、淘汰类产业和工艺目录,明确鼓励和限制要求。市规划、经济、环保等部门要从规划选址、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明确工业项目的准入条件。
2、积极推进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工业园区主管部门应会同规划、土地、环保、建设等管理部门对本市工业园区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园区建设。
各区县政府要加大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力度,新建工业项目应按产业分类和污染物排放特性选址于环境基础设施完备的工业园区。
3、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各项目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业园区规划、用地性质、产业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审批项目。对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工业园区,要在招商和环评审批时严格把关,禁止引进新建项目。对未获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无法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评文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获得批准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批准项目立项,规划部门不予批准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予批准施工建设。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节约、过程控制、末端循环并重的方法,以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为重点,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设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循环经济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县或社区,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家庭创建活动,引导社会走上循环节约的道路。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推动以自主创新技术为主的产业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切实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
3、促进生产、消费方式的转变。加快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立法工作,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及政策,推进清洁生产,努力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取得明显突破,鼓励工业、农业、交通和建筑业采取节能降耗、循环利用措施,培育发展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实行能效标识、环境标识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控制保健品、化妆品、食品等重点行业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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