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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06年-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健康机关要关注城市健康,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健康公共责任意识,成为践行公共道德的表率;健康企业要以“人人享有职业卫生防护”为方向,有效预防和降低职业伤害、职业疾病等的发生率;健康学校要继续推进“健康校园”活动,将健康促进纳入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健康菜场要在全面推进农贸菜场标准化改造的同时,不断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疾病预防等工作。
  (三)建设健康村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着重提高郊区人居环境和人文素质,结合市级卫生村和村容整洁达标评比活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郊区农村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整体面貌,开展健康村建设。到2008年底,全市8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级健康村的基本标准。
  (四)建设健康家庭
  根据“居室清洁、家庭和睦、生活健康、热心公益”的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家庭健康总动员”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家庭积极参与建设健康城市活动,做到建设健康家庭的参与率逐年递增10%。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进一步健全“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实和调整市技术指导组,建立专项课题组,围绕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开展应用性研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建设健康城市组织网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根据本行动计划,分别制定具体计划、措施和支持性政策。
  (二)积极探索,创新机制
  1、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健康城市工作先进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评选表彰制度,从2006年起,每年评选一次,推动不同层面开展建设健康城市活动。
  2、建立人力资源开发机制。通过在党校开办建设健康城市的讲座、培训等,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健康城市的理念。与相关院校及单位合作,逐步建立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形成系统的培训方案,对基层具体执行人员、有关业务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志愿者进行分层培训。
  3、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健康城市建设项目,实现健康城市事业投入主体的多元化。
  4、建立信息公示机制。在各类相关媒体开辟健康城市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健康城市网站的作用,收集公众的建议和意见。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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