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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06年-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06年-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6〕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06年-2008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日

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06年-2008年行动计划

  2003年-2005年,本市开展了建设健康城市第一轮三年行动。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倡导健康社会、健康环境和健康人群协调发展的行动理念,加强条块合作,推动社会参与,促进资源整合,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到2005年底,本市各项生态环境指标和总体环境质量排名均居全国大城市前列,市民健康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随着本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程度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需求与日俱增,城市社会生活中还会产生影响健康的新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建设健康城市行动,推动本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为发展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各类健康促进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环境保护、筹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等中心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健康服务和管理职能,不断提升市民健康素质和城乡健康水平。
  二、行动原则
  (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从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出发,重视运用综合干预模式,控制各种健康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健康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将健康城市理念融入各部门的日常工作;鼓励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建设健康城市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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