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
(粤国土资发〔2006〕155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种土地违法行为,省厅决定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在全省范围内分期分批逐市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目的及原则
此次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及2006年全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发现和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增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管地和单位、个人依法用地的观念,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检查工作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 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及时间
(一) 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地方自查和省厅督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省厅组织有关业务处室组成督查组到各市进行督查验收。
(二) 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以下简称卫片)中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 检查内容
检查按照省厅《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用地审批是否合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土地、擅自改变用途,对卫片图斑监测到的土地违法问题通过动态巡查是否予以发现等情况,省厅督查还包括对土地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得到及时处理等内容。
(四) 检查时间
整个卫片检查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时间共5个月。自查阶段,时间2个月(自领取卫片之日起算)。此阶段要求完成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及《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违法用地图斑宗地明细表》、《卫星遥感监测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并报省厅执法监察总队;调查处理阶段,时间2个月。此阶段要求基本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将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及《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报省厅执法监察总队;检查验收阶段,时间1个月。由省厅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