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以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公民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普遍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积极开展农村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学科学、用科学,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移风易俗,深入实施新家庭计划,倡导生育文明。深入开展以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尊老爱幼、男女平等,扶贫助残、见义勇为,诚信友爱、宽容谦让,自强自立、和衷共济等为主要内容的传统美德和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加强农村殡葬管理,推进“绿色殡葬”工作。
八、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九)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和城市带动力度,加快农村交通网、供水网、供电网、信息网、流通网等基础设施网建设。深入实施乡村康庄工程,完成 5800公里乡道砂石路面硬化,建设改造通村公路3.25万公里,加快农村客运站、停靠站建设,实现乡(镇)道路路面全面硬化,等级公路通村率达到98%,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95%。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公路良好运行。加快农村渡口改造和撤渡建桥(路)的步伐。加强海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陆岛交通一体化步伐。扩大城镇区域集中供水的覆盖范围,每年新增覆盖农村人口100万。继续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全面改善1000万农民饮用水条件,平原地区普遍做到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大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投入力度,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县、镇(乡)、村建设。对欠发达地区县级供电企业实行趸售电价机制,提高其建设农村电网的融资能力。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进村入户。推进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二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加快建设覆盖广泛、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管理规范方便有效、与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准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政府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探索建立转产转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个人养老储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加快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办法。深化完善农村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最低标准,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巩固在80%以上。加快构建农村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健全服务网络。采取新建、改造、修缮、置换、配租等方式,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慈善基金和福利彩票收入向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倾斜。
(二十一)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把农村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推进农村中小学教育标准化建设,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15年教育。落实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2006年秋季起,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收学杂费,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实行全额转移支付。全面整合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发展农村幼儿教育。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育“四项工程”。建立完善城镇优秀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制度。进一步巩固“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
(二十二)扎实推进“农民健康工程”。按照让农民群众“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要求,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都达到90%以上;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免费提供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体检档案;逐步提高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率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率。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高度重视低收入家庭的大病救助问题。改革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每个乡镇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中心村要有一个村卫生室。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施和装备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全科医师培训。实施城市优秀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每年从省、市、县级主要医疗机构选派骨干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