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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信访系统专网建设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信访系统专网建设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6]64号 2006年6月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建设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规划方案的要求,今年必须完成国家和省两级信访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信访系统联网。为做好这项工作,我省要在今年9月底前,依托全省政务核心网完成信访系统专网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信访系统计算机联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系统专网建设工作
  信访系统专网建设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对方便群众信访活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促进信访工作的统一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政府和信访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建设信访系统专网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落实到位、管理到位,切实把信访系统专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细,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突出重点,加快信访系统专网建设进度
  在全省信访系统专网建设中,要按照“依托现有、统一设计、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两级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尽快完善自身硬件建设。市级信访局要求建成完善的局域网,县级信访部门要求至少有一台P4/256M/40G以上配置的电脑。同时要做好信访系统专网与因特网的物理隔离工作。
  二是尽快与当地政务核心网节点连通。各市、县(区)信访部门的电脑须与当地的核心网节点连通。目前尚未连通的市、县(区),务必在今年6月 30日前完成连通工作。
  三是尽快落实各项建设资金。各地信访系统专网建设所需专网设备、自身硬件建设、与当地政务核心网节点连通费用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做好预算并落实相应资金。为了确保全省信访系统能互联互通,便于维护管理,专网设备由省统一招标采购,设备款由各市、县(区)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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