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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业百家亿元企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安排
  建设工业百家亿元企业工程时间安排在2006年6月至2010年底,工程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工程实施第一阶段(2006年-2007年)
  建设工业百家亿元企业工程全面启动。各级各部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发展规划、产品市场前景等综合进行调研和分析评价,提出并确定各年度重点培育扶持工业企业名单,落实责任目标和责任联系人,加强对重点企业生产进度安排的指导、监控、协调、扶持,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各有关企业根据发展目标要求,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生产管理、项目建设、市场开拓、品牌战略、技术创新等工作,确保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阶段工作目标:到2007年,全市亿元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0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725家以上,成为全区率先实现拥有百家亿元产值工业企业的城市。
  (二)工程实施第二阶段(2008年-2010年)
  进一步鼓励、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强化支持企业加快规模扩张、促进企业创名牌战略的实施、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保障重点扶持企业生产经营等多种方式,在规模扩张的基础上发挥企业规模效应、品牌效应和集聚效应,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南宁市工业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
  阶段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亿元以上产值工业企业达到12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900家以上。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对重点扶持企业的联系、帮扶工作
  进一步强化并完善领导及部门联系工业企业制度。对我市确定的 “建设工业百家亿元企业工程”重点扶持和培育工业企业,分别由市四家班子、两院、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领导进行重点联系,加强协调服务力度,针对扶持企业拟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实行一厂一策,确保工作到位,切实做到办实事、有实效。实行信息报告制、跟踪落实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企业按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求,抓好生产管理,拓展销售渠道,保证企业各项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运用政府经济杠杆,引导企业加快发展
  通过整合政府资源,对列为南宁市“建设工业百家亿元企业工程”的重点扶持企业,在技术改造贴息、技术创新及信息化建设补助、产品出口补贴、税收减免、广告宣传费用补助、自备发电补助等方面在市财政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扶持和倾斜,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重点企业发展的政策、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快技改步伐,加大工业投入,强化技术创新,提升品牌美誉度。同时,对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产值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企业和责任联系人,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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