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县区要做好群众组织工作,保证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血,确保采集标本的质量。具体计划由市人口计生委项目办统一安排。
(四)要求组织参加检测对象为夫妇双方。凡有一方因故不能在组织时间内参加检测的,另一方不安排参加检测。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实施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情系人民群众。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竭尽全力为农村育龄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各有关部门、各县区领导班子要以事关家庭祸福及民族兴衰、事关人口素质的提高、事关下一代能否健康成长的责任感抓好为农村新婚夫妇开展免费“地贫”筛查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实、办好。市委、市政府将“地贫”筛查项目工作纳入2006年南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党政线考核指标体系和2006年南宁市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总分50分)。经验收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兑现2006年南宁市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奖;2006年计生党政线给予扣分;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项目工作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下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各县区政府是负责具体抓好本县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的主体部门,按分配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任务。
2.市人口计生委是实施项目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项目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指导督促落实工作,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实施。
3.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市属各医院对就诊的“地贫”携带者进行优生优育教育,做好为高危“地贫”携带者提供出生缺陷干预的咨询服务,并根据产前诊断结果,为患者提供预防出生缺陷的知情选择,对需要终止妊娠的患者提供安全的手术服务,将发现和救治、跟踪出生缺陷患者的情况通报市计生部门。
4.市民政局负责承担向新婚登记对象提供关于“地贫”等遗传疾病危害的科普宣传教育,动员新婚夫妇进行“地贫”检测。
5.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项目资金,督促和指导县区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并督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做好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首要环节是要面向农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版(墙)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画、宣传品、门诊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地贫”检测的意义;宣传优生优育、孕前保健与优生、孕期保健与优生、婴幼儿保健与优生等科普知识,营造有利于开展“地贫”出生缺陷干预的社会环境,使为5000对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贫”筛查家喻户晓,提高群众优生优育意识,促使新婚对象及家属积极配合,避免出生缺陷儿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