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交通局关于成品油价调整对道路客运行业实行补贴的方案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对道路客运进行补贴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市城市公共汽车交通企业给予全额补贴、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性适当补贴、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给予适当补贴方案。
一、成立补贴支付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黎干民(交通局党委书记)
雷德贵(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王平洲(交通局副局长)
李朝安(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潘 军(南宁市运管处书记)
梁俊金(交通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孔惠玲(交通局财务科科长)
罗慧玲(交通局法规科科长)
黄焕添(交通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副科长)
李飞文(南宁市运管 处出租车监管科科长)
补贴支付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
办公室主任:梁俊金(兼)
二、补贴办法
(一)城市公共汽车
1、对城市公交企业的补贴,原则上以用油量和实际提价幅度为依据核定补贴标准;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现行公交车票价不变,对因成品油提价影响城市公交增加支出,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补贴资金直接补给公交企业或实际负担燃油费用的经营者,减少其负担。
2、补贴资金按2005年年末市县公交车辆数计算补贴数额。
3、公共交通行业补贴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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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名称 │ 车辆数 │ 补贴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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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 │公交总公司 │ 1,265 │ 4380 │5,540,700 │
│ ├───────────────┼──────┤ (元/车) ├──────┤
│ │白马公交有限公司 │ 704 │ │3,083,520 │
│ ├───────────────┼──────┤ ├──────┤
│ │诚运鑫客运有限公司 │ 161 │ │ 705,180 │
│ ├───────────────┼──────┤ ├──────┤
│ │中巴公交责任有限公司 │ 20 │ │ 87,600 │
├────┼───────────────┼──────┤ ├──────┤
│ 县级 │邕宁公交责任有限公司 │ 43 │ │ 188,340 │
│ ├───────────────┼──────┤ ├──────┤
│ │武鸣县公交公司 │ 14 │ │ 61,320 │
│ ├───────────────┼──────┤ ├──────┤
│ │宾阳县公交公司 │ 29 │ │ 127,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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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2,236 │ │9,793,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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