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
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制度,建立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经费,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及时处理残疾人的诉求,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5、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加快无障碍设施、信息无障碍和行业无障碍建设;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继续开展创建全国、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活动;兰州、天水、嘉峪关、金昌等城市基本无障碍建设率争取达到90%以上,其他城市争取达到80%;城镇盲道、坡道建设率争取达到90%。加强无障碍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
6、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定期举行残疾人事业理论专题研讨会,评比、表彰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成果;开展残疾人事业理论工作调研,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工作者撰写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7、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准确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积极开展调查数据的开发应用,组织好残疾人数据库建设、立项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
(六)文化、体育
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体育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创编残疾人艺术精品,培养优秀艺术人才;举办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落实国家《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举办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及单项比赛,参加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文化、体育部门,要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服务。公共图书馆和街道(镇)、社区(村)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有条件的市、县图书馆要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为视力残疾人提供各类读物。
2、城、乡基层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要广泛组织残疾人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和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生活。
3、各级残联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积极组团(队)参加全国、全省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活跃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设立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经常组织残疾人开展活动。
4、进一步办好省残疾人艺术团,建立3个特殊艺术培训基地,培养一批特殊艺术人才。举办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组织精品节目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第五届全国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努力保持全国先进水平。举办第四届全省残疾人声乐、器乐比赛,第四届全省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书画摄影展和首届全省残疾人诗歌、散文大赛,提高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
5、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加大优秀运动员培养力度。举办全省第七、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团参加2006年、2010年全国第四、第五届特奥运动会和2007年全国第七届残运会等国际国内比赛,做好备战工作。特教学校要组织开展校园体育活动,有条件的院校和各级体校要培养一定数量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