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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失效]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争取国内外项目,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万例以上,其中5000名为免费手术;提高县级医院眼科技术水平,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县建设。完善省、市、县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健全聋儿康复服务网络,加强省、市、县聋儿康复中心建设,市州聋儿康复机构建设率达到100%,县级聋儿康复机构巩固加强。全面开展聋儿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工作,办好聋儿康复学校,加强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开展听力语言康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提高康复训练水平。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在兰州军区总医院、省康复中心建立耳蜗植入和教学、训练基地;实施听力助残项目,动员社会各界为聋儿赠配助听器。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重度精神病患者及时进行防治。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对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争取在兰州、天水、武威等市建立精神病托养机构。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农)疗、娱疗、日常照料等手段,提高康复效果。
  5、推动专业康复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组织肢体残疾人,特别是小儿脑瘫和偏瘫患者在社区和家庭开展康复训练;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进行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
  6、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依托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和综合服务,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和成年智力残疾人分别进行生活自理、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建立省级智残儿童康复训练基地;各地要创造条件建设集教育、康复、娱乐和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提供系统、终身的康复服务。
  7、组织研制、开发、供应各类残疾人需求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发挥残联系统假肢矫形装配机构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实施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救助。加强市、县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机构建设,增强服务实力;建立区域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提供信息服务。加大对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
  8、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重点做好0-3岁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有效控制残疾发生。
  9、加强康复机构建设,2008年末,市州全部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2010年末,80%的县区市建立康复中心或康复服务站,并不断提高服务实力。加大康复人才培训力度,制定《全省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巩固定西市卫生学校康复医学专业,争取在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康复医学专科;在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设立康复医学专业委员会,推动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二)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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