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城镇供水安全保障系统建设。建立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应急保障预案,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督促供水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加强设施建设和服务监管,提高城镇供水服务水平。
3、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加强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统筹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实施鼓励污水再生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建立健全污水水质监测制度,丰富监测手段,确保达标排放;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力度,提高城镇用水效率。
4、大力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水平,改善城镇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合理布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的科技化水平,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5、加强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科学控制建筑密度,适度扩展公共绿地面积,突出城市绿化的生态效益;重点加强城市中心区、城郊结合地区的绿化建设;大力推广屋顶绿化、立体绿化;鼓励多渠道融资参与绿化建设,推动绿化建设的养管分离。
6、加强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设施建设,优化城镇能源结构。深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扩大热改试点范围;加大城镇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加快供热企业改革,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大力发展以燃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做好清洁能源的替换工作,改善能源结构。
7、加强城市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和地下管线管理工作。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加强统一管理和质量监督;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示范街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宣传和国际交流。严格执行《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做好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
8、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培育和规范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作业市场,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提高运行效率;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展多元化投资格局,合理控制城市政府负债规模;按照主辅分离的思路,进一步剥离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生产和供应等辅业,纳入建筑市场统一管理;推进区域性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9、建立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在城市管理领域大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实现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综合管网等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在完善“96116”城建便民服务热线的基础上,建立城市市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卫的综合监督管理。
(三)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指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建立和完善村镇建设规划管理体制。优化县域村庄空间布局,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聚。加大资金与技术支持力度,提高村镇规划覆盖率。“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60%的行政村完成规划修编调整工作。建立和完善规划建设审批制度,保证村镇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划要求,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
2、加强村庄治理。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村庄治理工作。逐步完善村庄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引导农民根据当地实际,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进行农房建设和改造。在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中,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用地、设施和房屋,防止盲目铺大摊子和大拆大建。
3、加快全省重点镇建设与发展步伐。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促进全省重点镇健康有序发展。逐步优化重点镇建设与发展的政策环境,研究制定有利于非农产业与非农人口向重点镇集聚的政策措施,促进重点镇不断壮大经济基础和完善城镇功能,增强重点镇辐射带动作用和要素聚集能力。完善重点镇发展评价制度,加强对重点镇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