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冀建综〔2006〕35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房管局(房改办)、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权县(市)建设部门,厅属各单位:
经报请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河北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北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河北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河北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主要总结“十五”计划实施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一个重要专项规划,是统揽全省建设领域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
一、建设事业“十五”期间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以实施城市化战略为主线,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全省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规划宏观调控的作用增强。全省大中小城市和县城、重点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不断优化,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2005年底,全省城镇人口数量达到2566万,城市化水平达到37.5%。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一线两厢”城镇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规划、沿海城镇发展规划等取得重要成果,大中城市普遍开展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启动,编制内容不断深化,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详细规划得到加强,村镇规划稳步推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规划体系日趋完善。城市规划投入逐年提高,规划设计市场进一步开放,以城市规划委员会为核心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日趋健全,规划指导和调控城市健康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二)新的住房供应体系基本建立,城镇居民居住水平不断提高。在全省各市、县推开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进一步规范,竣工经济适用住房1655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建立。房地产开发结构合理调整,市场运行质量得到提高。2001年至2005年,全省房地产投资1279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9.5%;竣工城镇住宅建筑面积1.2亿平方米。到2005年底城镇房屋面积达到7.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全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26平方米。初步建立了业主自治与物业企业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新机制。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
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积极推进特许经营,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城市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加大,“十五”期间共完成1065亿元,年平均增长15%左右,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不断完善。2005年底,全省设市城市供水普及率99.96%;污水处理率49%,提高9.92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95%,提高0.99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7.56平方米、28.4%和35.2%,分别提高1.1平方米、7.48个百分点、6.65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8.2%;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1.9平方米,增加1.84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7.1标台。同时,加强了城市管理,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秦皇岛、唐山市被命名为国家级园林城市,邯郸、廊坊、石家庄、承德、保定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滦县、武安、迁安、乐亭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县城(市)。在各设区城市建立“96116”城建便民服务热线,并向县级市和重点县城延伸。重点镇建设呈现新气象,辐射带动作用和要素聚集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