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榕政[200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广泛、深入开展以宣传殡葬法规为重点,以加快殡仪馆建设、扩展火化区、提高火化率和治理“青山挂白”为目标,以骨灰处理多样化活动为载体,以倡导文明祭祀、查禁乱建坟墓、引导文明丧葬、弘扬社会新风尚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殡葬管理、改革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措施有力,狠抓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鼓楼区民政局等16个单位“福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王建兴等24位同志“福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殡葬改革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振奋精神,与时俱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为实现我市殡葬改革工作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福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名单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福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名单
一、福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单位(16个)
鼓楼区民政局
台江区民政局
晋安区新店镇
马尾区民政局
琅岐镇殡仪服务站
闽侯县民政局
福清市高山镇
福清市殡葬管理所
闽清县民政局
连江县民政局
连江县凤城镇
长乐市梅花镇
长乐市潭头镇
罗源县殡葬管理所
福州三山陵园有限公司
福州妙峰山陵园有限公司
二、福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先进个人(24名)
王建兴 长乐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木利 长乐市金峰镇民政办主任
徐宝梅 长乐市漳港镇民政办主任
黄建沂 罗源殡葬管理所副所长
李敏文 闽侯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 玲 福清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聿灿 福清市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