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镇(街)负责集镇保洁和所有垃圾的收集、清运;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6、村(组)负责组建保洁员队伍;负责辖区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共区域环卫保洁。
三、农村垃圾收运模式及方式
7、按照“村清扫收集、镇(街)转运、市区(县)处置”的运作模式,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总人口2‰的比例,组建环卫队伍,每个自然村(组)都要配备专业或兼职保洁员,做到组有保洁员、村有保洁队、镇有专门机构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
8、垃圾收集采用垃圾箱(桶)、垃圾池(房)集中收集的方式,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农用车、拖拉机、平板车将垃圾送往镇(街)中转站。
9、镇(街)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建设垃圾中转站(压缩式或吊斗式),同时配备垃圾运输车,每天将垃圾送至垃圾处置场集中处置。
10、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各新建一座无害化垃圾处置场,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的处置;其余郊区(县)根据实际需要经市有关部门审批后,适时建设垃圾处理场;各区县现有的垃圾处置堆场应在1-2年内逐步封停,严禁设置新的堆场;距离市属三大垃圾处理场(轿子山、水阁、天井洼垃圾填埋场)单程运距在30公里以内的镇(街)可直接送至填埋场填埋;特殊地区以及偏远地区,经区(县)政府批准,可以分片就近就地进行简易卫生填埋,填埋地点的选择应符合环保要求,垃圾倒入后要及时覆土,覆盖土层应在60公分以上,表面要压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设施建设内容及标准
11、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各郊区(县)应立足区域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制订郊县垃圾箱、公厕、中转站、处置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实施计划。
12、垃圾箱(池)建设:每个行政村要建一定数量的垃圾箱(池),并配置相应保洁车(垃圾清运车),实现垃圾的集中清运。垃圾箱布局应根据人口居住密度来确定,村委会、学校、商店、市场及交通繁华地段都应设置垃圾箱。镇区主干道两侧每150米左右设置1个封闭式果皮箱,城镇居民按每80-160户设置1个密闭式垃圾箱(池),行政村和自然村按30-50户设置1个密闭式垃圾箱(池)。垃圾箱(池)结构要求:采用密封式,有利于隔臭,防鼠,防蝇,防止雨水流入,垃圾箱(池)内最好成圆角,表面光滑,易倒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