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容局《全市郊县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6]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市容局拟定的《全市郊县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全市郊县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意见
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为切实加强我市郊县镇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尽快改变农村镇容村貌的落后状况,早日建成整洁、美丽、富饶、文明的南京新农村。现对全市郊县镇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郊县工作会议中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为最终目标,以构建“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为基本框架,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为基本要求,因地制宜,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初步建成具有南京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清运、处置新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密闭收集、高效清运、无害处置、综合利用,使农村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用薄膜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达100%。
二、管理体制及责任分工
2、按照“三级政府、四级网络”管理体制要求,积极构建市、郊县、镇(街)、村(组)四级组织指挥网络体系,实现郊县镇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全覆盖。
3、市市容局牵头负责全市郊县镇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的指导、计划、协调和考核,主要是指导郊县镇村科学构建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制定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检查验收新建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等重大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市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4、郊县负责辖区内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主要是负责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置场;负责各镇(街)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收集、清运;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