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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流通环节监管。集中开展依法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全面摸清食品经营主体情况,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企业六项自律制度,构建食品安全防范体系,全省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自律制度实施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及个体工商户达到75%以上。组织实施定向和不定向食品质量监测,加大食品市场治理和规范力度。
  (四)切实抓好餐饮消费卫生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遂单位卫生规范》,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城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95%以上,餐饮单位及农村学校食堂达80%以上;修订完善《江苏省食品卫维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行政许可行为。
  二、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以粮油、肉、菜、果、奶、豆制品、水产品、饮用水、保健食品、儿童食品、食盐及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制假售假、无照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等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对象,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季节性消费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一)继续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提高“放心粮油”的覆盖面。加强市场粮油质量监督检查,强化陈化粮油监管,严禁陈化粮油流入口粮市场。实施粮油品牌战略,培育我省粮油品牌。
  (二)加强屠宰场(厂)整治。完善肉类产品监管法规,修订《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制定生猪屠宰场(厂)建设规划,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厂)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实施出口肉类屠宰企业驻厂兽医制度,出口肉制品原料必须来自出口食品卫生注册厂。研究制定可行措施,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品畜禽产品管理,确保肉品团体消费安全。
  (三)严把出入境食品安全关。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出入境食品的检验检疫,严把国关,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流出。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做好对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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