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3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5]10号)精神,认真分解落实《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环节治理,提升食品安全控制能力
切实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治理,确保食品安全。
(一)深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安全农业工程,加强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建立无公害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006年新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生产示范基地200万亩(100个),其中绿色食品基地50万亩,有机产品基地5万亩;建设无公害畜禽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个。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步伐,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300万亩,畜禽产地200个,水产品产地30万亩;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00个、无公害水产品30个、绿色食品150个、有机农产品60个。实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对蔬菜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残等开展定量定点的例行监测工作,建立月检月报制度,合格率均较上年有所提升;实施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模武,提高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数量,力争比上年增加20%。建立全省农业生态环境和认定产地、认证产品GIS实时监管体系,为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提供依据。
(二)严格生产加工规范。认真实施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实施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继续开展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做好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相关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准工作。完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任务,加强数据分析汇总,分析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改进办法和措施。建立全省食品生产企业数据库以及分布图,实施电子监管;组织实施集中整顿,对普查企业进行A、B、C、D分类监管,扶持A类,帮促B类,整顿C类,关停并转或依法取缔D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