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部委和各省政府代表团的参展邀请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国外有关机构、企业、客商的参展邀请工作,由省外办负责。原省级老领导、老干部邀请工作,请省委老干部局帮助安排。
三、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
(一)省内各市(州)、各相关企业、中直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参展活动,由农博会综合协调组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或由农博会综合协调组帮助协调安排,费用自理。
(二)国家领导人、有关部委领导及省外、国外来宾的接待,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其中:1.国家领导人、各部委领导和兄弟省(市、区)政府代表团由省接待办负责接待;2.国家各部委的来宾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3.邀请的外宾和外商由外办和相关单位接待;4.原省级老领导、老干部的参观活动由省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农博会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安排参观;5.省级领导的活动,由省筹展办提出方案后报省委办公厅统一安排。
(三)农博会综合协调组负责博览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总体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农博会综合协调组的要求,做好省外、国外和国家有关部门来宾的接待和活动安排。具体按“挂单运作”的方式进行,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待来宾时要填写统一印制的《来宾接待工作单》,送农博会组委会综合协调组汇总,由省接待工作小组提出安排意见,各有关接待部门、单位按照接待工作小组的安排意见,做好接待工作。
四、参观活动安排
为了通过农博会进一步加强省内各地区与国内外的农业合作交流,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农民的市场开拓意识,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到农博会现场参观,具体要求:
(一)各市(州)政府代表团。由主管农业的副市(州)长带队,农委主任(农业局长)和有关县(市、区)政府、部门、企业参加。
(二)各市(州)经贸代表团。吸收有招商任务和引进项目的企业参加,人数由各市(州)政府确定。
(三)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团参观博览会。
(四)中直、省直各有关单位、企业也要组织人员参观农博会。
五、展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