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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长春农博会接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长春农博会接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6〕9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暨全国乡镇企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农产品加工贸易博览会接待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
暨全国乡镇企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农产品加工贸易博览会接待工作方案

  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暨全国乡镇企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农产品加工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定于2006年8月15日至21日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届时将邀请国内外嘉宾及友好人士来长参会。为保证长春农博会接待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为农博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优质服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农博会接待工作小组,负责接待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冯 巍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守臣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委主任

      王尔智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蔡长清 省外办副主任

      任克军 省农委副主任

      单 才 省接待办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任克军(兼),办公室副主任:单才(兼)。由省农委、省接待办在本单位内部抽调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二)各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相关参展企业都要建立由主管领导为负责人的接待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接待工作。中直、省直有招商任务的单位和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展会邀请

  为进一步提高展会档次、增加展会人气,将本届农博会办成具有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大型品牌展会,进一步宣传吉林、展示吉林,省政府各部门和省直各单位、有关企业都要本着“周到、热情、文明服务”的原则,做好国家各部委、兄弟省(市、区)和国内外有关机构、团体、企业、客商等参展邀请和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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