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疆建设技师培训学院等三所技师培训学院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6]10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快发展我区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新疆建设技师培训学院、新疆农业技师培训学院、新疆机电技师培训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疆建设技师培训学院由新疆建筑工程技工学校和新疆建材技工学校合并而成,由自治区建设厅管理,与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主要以培养建设建筑行业高级技能型人才为主。“新疆建筑工程技工学校”,“新疆建材技工学校”建制即予撤销。
二、新疆农业技师培训学院与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由自治区农业厅管理,主要以培养农业高级技能型人才为主。
三、新疆机电技师培训学院由新疆机电高级技术学校改制而成,与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由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主要以培养机电行业高级技能型人才为主。“新疆机电高级技术学校”建制即予撤销。
四、新疆建筑工程技工学校、新疆建材技工学校、新疆机电高级技术学校被撤并后,原经费来源和投资渠道不变。
五、新疆建设技师培训学院、新疆农业技师培训学院、新疆机电技师培训学院均面向全疆招生,可承担多层次职业资格培训任务,技师培训学院所需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
自治区建设厅、农业厅、经贸委等主管部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技师培训学院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学院的总体规划和建设,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突出职业技术特色,确保培训质量,为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实用型高级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