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由发证机关盖章有效(注销空白栏)
注:1、由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写三份,存档一份;邮政营业机构留存一份,企业留存一份。
2、邮寄时使用原件,复印件、传真件无效。
3、邮政营业机构、企业收存证明1年备查。
4、本证明盖有“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专用章”后生效,一证一次有效。
................................第三联 企业留存.......................................
一、邮寄证明审查说明:
1、邮寄证明申请人应为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有关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教学科研单位;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中所填写的“邮政营业机构(投寄地)”应为经省邮政局批准的、具有收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资格的邮政营业机构;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中收件人必须为单位。
二、邮寄证明编号说明: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编号:市、州汉字简称-4位年号-3位流水号,市、州汉字简称:
1、长沙市:长
2、湘潭市:潭
3、株洲市:株
4、岳阳市:岳
5、益阳市:益
6、常德市:常
7、张家界市:张
8、怀化市:怀
9、娄底市:娄
10、邵阳市:邵
11、永州市:永
12、湘西州:湘
13、衡阳市:衡
14、郴州市:郴
附件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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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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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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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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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单位地址│ │
├──────┴──────────────┬─────────────────────────┤
│邮政营业机构(投寄地) │ │
├──────┬──────────────┴─────────────────────────┤
│投 寄 期 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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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单位经办人 │ │身份证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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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单位交寄人 │ │身份证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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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有无变更事项: │
│有变更事项的,请提供本办法规定的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
│无变更事项的,可不重复提供,请法人签字确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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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邮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详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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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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