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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失效]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8
  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单位申请表

  填表单位:(帮扶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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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全称   │                           │
├─────────┼───────────────────────────┤
│  单位性质   │         事业□  民办□           │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经办 │  姓  名│          │
│ 或负责人  ├──┼─────┤人员 ├──────┼──────────┤
│      │电话│     │   │  电  话│          │
├──────┴──┼─────┴───┼──────┼──────────┤
│  开户银行   │         │银行基本帐号│          │
├────┬────┼─────────┴──────┴──────────┤
│    │培训时间│  200 年  月至200  年  月共  月  课时  │
│    ├────┼───────────────────────────┤
│培训情况│培训专业│                           │
│    ├────┼───────────────────────────┤
│    │培训人数│A类职业:  人、B类职业:  人、C类职业:    人 │
│    ├────┼─────────┬──────┬──────────┤
│    │培训费用│      元/人 │ 培训合格率│         % │
├────┼────┴─────────┴──────┴──────────┤
│    │A类职业:  人、B类职业:  人、C类职业:  人,其中“4050” │
│补贴人数│人员  人                           │
│    │                                │
├────┼────────────────────────────────┤
│补贴金额│                元               │
├────┼────────────────────────────────┤
│    │  经审核,同意拨付培训补贴经费     元。         │
│劳动保障│                                │
│部门意见│                                │
│    │                      年  月  日(盖章)│
├────┼────────────────────────────────┤
│    │  经复核,同意拨付培训补贴经费    元。          │
│财政部门│                                │
│复核意见│                                │
│    │                      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9
  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帮扶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帮扶培训机构(盖章)

┌──┬───┬───────┬─────┬────────┬───┬─────┬────┬────┬──┬──┐
│序号│姓 名│ 居民身份证号│再就业优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性别 │ 出生年月│培训职业│培训时间│培训│签名│
│  │   │       │证签发编号│ 保障金领取证号│   │     │ (工种)│    │证号│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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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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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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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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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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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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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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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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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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