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加快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步伐和农产品认证步伐,打造特色、精品农产品品牌。积极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鼓励龙头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力争2006年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50个,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0个、绿色食品25个。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项检测和认证的抽查工作。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一)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组织实施好28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建立定期抽查、通报、突击检查和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无证查处和证后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以扶优治劣为目标,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帮助一批中小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
(二)组织开展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及时调查摸清本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基本情况,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添加剂,督促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情况动态监管制度,以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为重点,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三)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定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
四、深入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秩序
(一)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以核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与验照是否通过等为重点,按照先证后照的原则,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按照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执法部门抽检的办法,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对包装、散装、裸装、冷冻、现场制作等食品,根据其不同特点进行分类监管。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