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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印发《关于市外经贸领域行政主管(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具体意见》的通知


  处理和查办情况,及时报送市外经贸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4、整改建制(11月1日-12月31日)。本环节主要是建章立制,进行整改。具体抓好三项工作:一是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提出整改措施;二是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限期落实整改事项。单位以总结经验教训、树立以法行政的观念、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重点,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严格自律。个人注重主动纠正,自觉改进;三是修订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结合整改实践,查找问题根源,堵塞管理漏洞,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于11月底报送市外经贸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5、总结验收(明年1-2月份)。本环节主要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接受上级检查,通过评估验收。具体抓好总结填报、接受评估、情况通报三项工作。届时,市外经贸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验,找出不足,责成补课,做好接受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评估验收的准备。

  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于2007年1月底报送上级行政主管(监管)部门,并抄送市外经贸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1、认真组织,加强领导。根据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规定,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各区县外经委党政组织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做好本单位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在地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寻求有关部门的支持,对所属单位和部门直接组织开展商业贿赂的治理工作,努力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2、按照规定,逐步实施。中央、市委和市府文件规定得十分明确,治理商业贿赂和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概括起来,就是“三项任务、六个环节”,这是规定的动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逐步实施,抓好落实。

  3、抓住重点,确保实效。各区县外经委的情况各不相同,在确立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查找问题等工作时,要结合各自的特点,抓住公益性强、权力集中、群众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查找问题上,要突出重点,找“准”、找“像”,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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