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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护利用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护利用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6]4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繁荣我省旅游事业,现就加强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保护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护利用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齐长城是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修筑的宏大的军事工程,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现存64%以上,不少地方尚有较完整的墙体、兵营遗址和大量城堡。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是以齐长城遗址为核心,由齐长城及两侧齐鲁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共同组成的完整的文化生态区域,存留着大量的文化古迹,积淀了丰厚的风土民情,流传着许多历史传说和动人故事,是极其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好齐长城,对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山东旅游事业、促进山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历来高度重视齐长城的保护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齐长城保护利用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对保护齐长城研究力度不够,保护措施不力,缺少统一规划;有的地方未能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导致齐长城的保护利用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部分齐长城甚至成段遭到严重破坏。有关政府和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保护利用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保护利用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保持利用体系,充分发挥人文自然遗产在传承齐鲁优秀文化、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构建我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文自然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依法和科学保护齐长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主要措施
  (一)编制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省文化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总体规划》。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齐长城沿线各地的不同情况、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联系实际,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发挥优势,远近结合,使齐长城得到有效保护和科学有序的利用。有关市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保护利用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规划》,并于2006年9月底前报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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