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8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区经济建设与道路交通安全协调发展,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了解、掌握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和动态;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制定中期整治规划和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意见;总结交流有关方面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地和有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吴 恒 自治区副主席
召集人:郭文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陆炳华 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文起洁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唐 华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文怀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郑作广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蒋克昌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卫福喜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陈 维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廖小波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韦 波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王世光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闭俊东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韦 干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其娴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韦能雄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纪检组长
李一洪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副主任
文德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副局长
刘胜益 广西军区后勤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