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6〕5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按照“抓专、抓实、抓细”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省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27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集贸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培育一批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农村食品“示范店”,有效改善农村食品供应和消费环境。要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信息网,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