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承担扩招任务的朝阳、海淀、通州、顺义、昌平、怀柔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区教育、发改、财政、规划、建设、人事、民族等部门参加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新疆班的建设、开办、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六)承担扩招任务的各区要在配套工程建设上,抓紧报批各项规划、立项和建设手续。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问题,确保新建和改扩建的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工程质量,不得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七)北京铁路局和首都机场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用票要优先解决,并为学生进出港、站提供便利。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入学的接站、回疆探亲和高中毕业回家的组织工作由办班学校负责,学校应派专人将回疆探亲和高中毕业回家的学生送往乌鲁木齐,确保学生安全返回。
三、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经费
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基建、教学设备经费除中央安排的一次性经费补贴外,不足部分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予以补助解决。学生的年人均教育经费除新疆自治区承担和学生缴纳的2300元以外,由市财政局、市教委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另行规定。
(二)人员编制
各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以1:8(一个班8个教职工)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提出教职工增编计划,由区教委、区人事局按相关程序予以审批。
(三)学生保险
各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学校要给每位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在校生统一上校方责任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四、切实加强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并适当扩大规模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北京市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政治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大局,责任重大。各相关委办局和承担扩招任务的各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对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规模的意见》精神,确保扩招任务顺利完成。承担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任务的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办班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新疆班开办后的日常工作,特别要做好学校周边地区的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和学生学习环境的稳定。区教委和各相关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民〔2000〕8号)要求,坚持“爱、严、细”的管理原则,切实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在随时和学生家长保持沟通的基础上,做好假期学生的家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