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准入制度。今后,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具有本科学历,并在相关实践岗位上工作3-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招聘,以保证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具备“双师素质”。职业院校选择教师时,对实践操作技能强、具备教师素质的专业人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人事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为职业院校从企业聘用专业教师提供保证。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三、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8.职业院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面向社会和岗位需求,依照国家职业分类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职业技能训练,强化职业岗位能力培养。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办学模式,切实抓好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
9.全面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国家职业技能导航计划”,5年内组织150万人次参加技能鉴定,将从业人员多、技术要求高的200个职业作为重点,改革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工作。把职业院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职业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使之制度化、规范化。2006年全省50%以上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所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到2007年全省所有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面向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鉴定组织管理工作,确保鉴定质量,对于不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鉴定工作的职业院校,取消其鉴定资格。
10.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列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职业院校特点,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在全省建设10-20个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探索和完善德育工作新模式,注重加强德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进行德育课改革,充分发挥德育课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职业院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设良好育人环境,形成富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营造和谐校园,强调环境育人、文化育人。职业院校要把企业精神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团队精神、创新精神、诚信品质、环保意识等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职业院校的文化内涵。
四、积极开展职业培训
11.全面实施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根据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加速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改善我省人才结构,大幅度提高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工人队伍中比重,全面提升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实施“职工继续教育计划”,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以顺利实现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