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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办公厅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的领导,市政府已下发《关于调整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深府办〔2006〕25号)。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市创建工作,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锦奎、市水务局局长蒋尊玉担任;成员由市水务局一位分管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段洪雷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各区人民政府成立区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区创建工作,按市创建方案安排的时间完成本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各供水企业要相应成立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机构,保证创建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应进一步完善在全市重点单位用户中建立的节水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节水联络员作用,保证节水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将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区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业绩考核。

  四、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的主要工作及职责分工

  (一)大力开展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1.节水宣传活动。

  通过在电视台、电台播放节水公益广告、组织市民参观水源及供水工程、开展节水征文等活动,对市民进行“惜水、爱水、节水”教育,使市民了解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的深远意义,以此提高我市全民的节水意识。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财政局,各新闻单位配合,此项工作在创建期间全程开展。

  2.节水宣传报道。

  应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把节水宣传教育作为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一项内容,节水习惯应从娃娃抓起。二是设立深圳市的“节水节”来提升节水宣传的影响。三是加大新闻媒体节水公益宣传的力度,各大新闻媒体应开辟专门栏目,免费开展节水公益宣传。

  各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的进展情况,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光荣, 浪费用水可耻”的良好风尚。宣传节约用水和创建活动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对违法用水现象予以曝光与批评等,以促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市教育局,各新闻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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