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
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大中专学生要突出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增强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修订完善《深圳市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的落实,在教材、课时、师资等方面予以保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教育部门要会同共青团、综治、司法行政等部门及学校、家庭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保障每个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并积极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加强劳务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劳务工法律素质
培养劳务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修订完善《深圳市劳务工学法用法读本》,大力开展劳务工法制宣传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普法主管部门,将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相结合,每年组织劳务工进行法律常识培训,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高我市劳务工的法律素质。用工单位和企业要承担对劳务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教育列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
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工商部门要会同税务、贸工、劳动保障、海关、个人劳动者、私人企业协会和普法主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编印适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点的法制读本。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此外,还要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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