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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深入实际,为民服务,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手段。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效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实效。

  坚持普治并举,以普促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促进学法与用法、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学以致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推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坚持普及法律,弘扬法治。在普及法律基本常识的同时,注意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公民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法律尊严,使依法维权、守法是责成为人们的共识和自觉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围绕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进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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