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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强有居民海岛的交通设施建设,改善主要海岛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是长岛群岛、养马岛等主要海岛的公路改造和客运码头及有关渔港设施建设。万人以上大岛配套完善车客渡滚装码头和快速客轮,3000人以上岛屿全部建成客货专用码头。

  (二)水利工程。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在重点搞好地表水开发利用的同时,突出搞好地下水管理,严格控制海水入侵区、地下漏斗区等敏感区域的地下水开采。进一步搞好水资源开发和优化配置,重点实施南水北调和西水东调等跨流域调水工程,积极探讨南四湖蓄水和沂沭河流域雨洪水调向沿海地区的可行性,建设一批蓄水、集雨和地下截流工程,形成南水北调、西水东调、引黄济青干渠与沂沭河水系相互沟通、库湖串联、地表水与地下水统筹的水网体系。加强沿海地区和有开发价值海岛的供水、防洪排涝等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防潮堤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主海堤重点防险段和建筑物工程达标。海岛要采取建设水库、河道取水、大陆引水、集雨窖池等多种方式开源聚水,建立节水型产业结构,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镇)。积极稳妥地推动中水回用,所有具备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都要建设中水回用设施。

  充分利用海水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水利用和淡化产业。加快核能海水淡化等海水淡化项目的实施进度,早日开工建设青岛、烟台低温核能海水淡化项目;围绕沿海、海岛城乡居民和产业用水,加强海水淡化技术产业化攻关,研究开发小型海水淡化技术和设备,规划建设一批中小型海水淡化项目;制定海水利用鼓励政策和措施,扩大直接利用海水的领域和行业,力争沿海地区的高用水企业工业冷却水基本上由海水替代,努力扩大青岛大生活用海水规模,使之成为国家级大生活用海水技术示范城市,千方百计解决水资源“瓶颈”制约问题,使海水淡化水成为海岛居民的重要水源。到2010年全省海水淡化达到40-50万立方米/日,海水直接利用达到129亿立方米/年。

  (三)能源设施。

  除沿海大型电站和主网架建设外,继续完善大陆向主要海岛供电工程建设,保障海岛可靠的电力供应,实现与陆上同网同价。加快核电建设步伐,海阳核电站基础性工作成熟,投资主体落实,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同时启动乳山核电站、荣成高温气冷堆项目和沿海第三核电站前期工作。利用海水资源,积极发展海水冷却电厂;综合利用海洋能资源,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资源,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用作海水淡化城乡公共设施电源的技术和设备,有效利用海洋清洁能源。

  (四)信息网络。

  加强陆地与海岛、海岛与海岛间的基础传输网络建设,不断提高网络化水平。扩大完善本地通信网,大力发展移动通信网、数据通信网等网络通讯。充分利用目前各种经济、安全、有效的信息技术,特别是移动通讯技术,实现其他海岛地区信息传送和联网共享。加快“数字海洋”建设,充分利用近海资源调查与评价成果和沿海省(市)在海域管理、环境保护、海岛和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等各个领域积累的丰富信息资源,建设海洋数据库,建立面向海洋经济、海洋开发管理和海洋决策支持的海洋信息基础平台和省、市、县海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海上预警预报、搜救抢险、环境监测等信息系统配套建设。

  七、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实现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我省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提高海洋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以中央驻鲁科研院所、省内科研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的整合作用,在发挥技术市场的联结作用和资源配置作用的同时,通过规划、计划、产业和技术政策、课题招标等方式,进一步整合全省海洋科技资源。借助国家的支持,在青岛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高技术示范基地,海洋勘探基地、潜水基地,把青岛建成集基础研究、技术推广、应用开发于一体的海洋科技城,辐射带动全省海洋科技的发展。实施人才强海战略,面向国内外广泛招揽高层次海洋开发科技人才,鼓励科技人员利用各种形式进修培训,加快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形成高素质的海洋科技队伍和海洋产业技工。制定公平竞争、唯才是用的人才政策,营造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组织优势力量,强化优势集成,围绕海水增养殖、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精细化工、船舶制造技术、海洋生物工程、海洋生态技术、海洋病害防治等重点领域研究攻关,突破一批产业化关键技术,搞好技术储备,增强海洋产业竞争力。大力推进海洋科技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一体化的新型体制,实现知识资本与产业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具备条件的科研院所要进入市场,成为高科技型公司,通过市场机制发展壮大。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鼓励科技人员下海经商,以技术入股、成果转让、合作开发等形式领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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