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三)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

  (四)安装号牌违反规定的;

  (五)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六)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七)客运车辆、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放大牌号不清晰的;

  (八)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放置临时号牌的;

  (九)未按照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十)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未取得临时号牌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

  第四十三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三)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违反规定在其他车道内通行的;

  (四)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行驶的;

  (五)违反规定超车的;

  (六)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

  (七)违反规定会车的;

  (八)违反规定掉头的;

  (九)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十)非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十一)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的;

  (十二)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照规定行驶的;

  (十三)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十四)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未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的;

  (十五)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未按照规定让行的。

  第四十四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一)拨打、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的;

  (二)使用耳机、耳塞收听广播,查阅通讯信息的;

  (三)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的;

  (四)连续驾驶超过四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六)出租汽车违反规定在道路上停车待客的;

  (七)公共汽车违反规定停车上下乘客、违反规定驶入停靠站及在停靠站待客的。

  第四十五条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一)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

  (二)违反规定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三)借道超车的;

  (四)占用对面车道的;

  (五)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第四十六条 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