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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三)目标任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逐步理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具体目标为:
  ----在监管能力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和监管网络逐步健全,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的监管队伍逐步加强,90%的乡镇建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90%的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在生产秩序上,企业生产加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小加工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备案,实行动态管理。
  ----在流通秩序上,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络逐步建立,60%以上乡镇建立食品销售网络,农村集贸市场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规范,农村超 市、零售店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85%以上。
  ----在消费秩序上,乡镇所在地学生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60%以上,农村学校食堂、餐饮业年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在安全意识上,农村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合理使用农药、兽药的知识普及率达到80%,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达到80%,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一)强化农村种植养殖监管,逐步解决食品源头污染问题。一是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二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实力雄厚、生产经营网络健全和规范化、标准化程度高的优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等农产品种植、养殖组织模式,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污染问题。
  (二)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及疫病监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品牌战略。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养殖。配合2008年奥运会等重大团体消费安全需要,2006年将重点对纳入市级管理的119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50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按照《青岛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青岛市无公害水产品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使之做到产前有环境质量标准、产中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产后有卫生质量和包装标准、全过程有规范管理标准,并做到基地企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监测制度化、产品无害化等“五化”。同时,通过对认定的65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规范化管理等措施,抓好14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提高我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和供应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控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在现有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用2至3年的时间,实现种养殖基地普遍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室的目标,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例行检测。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步伐,逐步推行良好农业示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农业品牌培育战略,在全市培育一批能够代表地方特色并具有名特优新、经济效益高、市场竞争力强等特点的国内外农业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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