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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辽政发[2006]2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60项),现予以公布。
  辽宁是多民族的省份,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我省各族人民的创造力、文化价值和审美情趣。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和谐辽宁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六月三日

  辽宁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60项)

  一、民间文学(共计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谭振山民间故事    新民市
  2  喀左东蒙民间故事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3  “古渔雁”民间故事  大洼县
  4  医巫闾山民间文学   北镇市
  5  北票民间文学     北票市
  二、民间音乐(共计9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6  长海号子       长海县
  7  阜新东蒙短调民歌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8  复州双管乐      瓦房店市
  9  千山寺庙音乐     鞍山市
  10  辽宁鼓乐       省群众艺术馆
  11  丹东鼓乐       丹东市
  12  辽阳鼓乐       辽阳市
  13  丹东单鼓       丹东市
  14  岫岩单鼓       岫岩满族自治县
  三、民间舞蹈(共计1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5  海城高跷秧歌        海城市
  16  满族地秧歌         抚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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