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辽政发[2006]2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60项),现予以公布。
辽宁是多民族的省份,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我省各族人民的创造力、文化价值和审美情趣。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和谐辽宁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六月三日
辽宁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60项)
一、民间文学(共计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谭振山民间故事 新民市
2 喀左东蒙民间故事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3 “古渔雁”民间故事 大洼县
4 医巫闾山民间文学 北镇市
5 北票民间文学 北票市
二、民间音乐(共计9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6 长海号子 长海县
7 阜新东蒙短调民歌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8 复州双管乐 瓦房店市
9 千山寺庙音乐 鞍山市
10 辽宁鼓乐 省群众艺术馆
11 丹东鼓乐 丹东市
12 辽阳鼓乐 辽阳市
13 丹东单鼓 丹东市
14 岫岩单鼓 岫岩满族自治县
三、民间舞蹈(共计1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5 海城高跷秧歌 海城市
16 满族地秧歌 抚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