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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郑州市1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在资金安排上要坚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整村推进”的原则,解决一个村,消号一个村。

  (4)要坚持“尊重群众的意愿,把好事办好”的原则,把村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往前安排。在资金筹措、管网入户等问题上,一定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必要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决定。

  三、工程建设任务

  今年安排1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涉及11个县(市)、区101个村,其中登封市1.3万人、新密市1.38万人、荥阳市0.65万人、新郑市1.33万人、中牟县0.7万人、二七区0.84万人、中原区0.6万人、管城回族区0.8万人、金水区1.08万人、惠济区1.02万人、上街区0.3万人。主要工程打井63处,引、提水工程10处,管网延伸28处。

  四、工程建设与管理

  (一)严格工程建设程序

  有关县(市)、区首先要成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承担起工程建设任务。打井工程实行招投标,择优确定施工队伍。对工程主要材料,实行集中统一采购,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同时要选择有一定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监理。

  (二)规范工程施工

  工程批复后,要严格工程建设地点、建设范围,不得擅自变更,每处工程都要建立工程档案。施工期间,要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行政负责人、技术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人等进行公示。工程竣工后,每处工程要制定工程管护制度,包括管理制度、水费征收制度、管理组织等。

  (三)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对于打井水源工程,必须掌握项目区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合理的取水层。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区域,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合理确定井位、井深、取水层、止水层,确保成井质量。同时,为防止浅层水和中深层水的交叉污染,要组织强有力的技术队伍做好成井工艺的技术指导,并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使每一眼井不仅水质水量符合要求,而且还要保护好中深层地下水不受污染,确保群众长期饮水安全。

  对于水源工程管护设施和入户工程,也要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工程形式、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组织施工,使工程有一个良好的外观形象。

  (四)确保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要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和化验。各种形式的水源,须经卫生部门对水质进行检测化验,确保水质达到饮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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