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小企业处。
研究提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全省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五)重工业处(化工处)。
对石油、天然气、化工、煤炭、冶金、建材工业等实施行业管理;掌握分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收集、分析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轻工业处。
对轻工机械、信息、食品、医药、盐业、纺织、电力工业等实施行业管理。拟订相关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实施办法,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工作。
(七)高技术与环境资源利用处。
组织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拟定提出本省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负责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示范工程、信息化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的上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与环保产业发展工作;参与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全省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八)信息技术处。
跟踪研究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指导全省信息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协调全省信息产业主导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全省信息行业重点科技开发与技术推广;加强全省信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参与全省信息产业招商引资,编制信息行业投资指南;负责全省信息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九)信息化推进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信息产业的政策法规规章;指导和推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传输网络行业管理;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全省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协调全省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管理全省因特网域名和地址;负责全省信息化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网络信息的监管、安全、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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