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林业、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农村客运行业的补贴资金,自治区财政按各市县四项补贴资金总额拨付到各市县财政,各市县财政根据制定的方案及时拨付各市县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及时、足额兑现到每个受益者。
(三)对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林管单位,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自治区林业局,由自治区林业局及时足额拨付到直属林管单位。区农垦局的林业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自治区农垦局。
六、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一)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实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反映、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各市、县应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补贴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财政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行政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的管理,如实提供相关基础数据,操作公开透明,对种粮农民和出租车司机个人的补贴,要张榜公布,实行公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补贴标准、范围和对象,不得虚报冒领,不得滞留、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代扣任何款项。
七、具体工作要求
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大,事关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成效和社会稳定。各市县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一)做好财政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自治区将各行业补贴资金总额、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分配依据、发放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各市县要将本市县各行业补贴资金的具体补贴范围、对象、依据和补贴标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使全社会特别是补贴者了解补贴政策,为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落实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也为推行石油价格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必须建立健全每个受益者档案资料库,完善相关制度,对受益者相关信息和补贴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出租车、农村客运补贴的发放对象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证照、车辆年检合格手续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补贴资金尽早落实到位。自治区财政于4月底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市县,各市县要于6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