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一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郑政〔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十一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郑州市“十一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
根据《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我市编制了《郑州市“十一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主要目的是明确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现代服务业更快更好的跨越式发展。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五”回顾
“十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市服务业进入快速发展轨道,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和新的增长点。服务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700亿元,达到705.2亿元,年均增长12.4%,是2000年的2.1倍,服务业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2.7%;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156.9万人,比2000年增加46.5万人,占全市就业人数的比重由31.1%提高到38.5%。服务业结构逐步优化。到2005年,全市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达到168亿元,是2000年的1.8倍,占服务业的比重为23.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06.7亿元,是2000年的2倍;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增加值达到176亿元,是2000年的2.1倍,占服务业的比重为25%;金融保险业增加值达到92.3亿元,是2000年的2.2倍,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13%;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讯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和金融保险业成为郑州市服务业三大支柱行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1.8%;2005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178亿元,是2000年的2.7倍;房地产业增加值达57亿元,是2000年的2.2倍;物流、会展、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郑州市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服务业总量不大,比重偏低,并呈下降趋势,2005年比2000年下降了2.4个百分点;服务业内部结构仍不尽合理,传统服务业比重大,新兴服务业份额小;服务业吸引力和辐射功能不强,缺乏龙头企业和强势品牌;市场化改革滞后,行业资源分散低效,缺乏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发展机遇
现代服务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十一五”时期,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进入了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世贸组织后过渡期即将结束,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加速,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步伐加快,有利于我市参与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分工,发展开放型经济。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中原崛起看郑州”,提高郑州“发展力、辐射力、带动力、创造力、影响力、凝聚力”,要求郑州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市基础设施和服务业发展取得长足进展,集聚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随着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和中原城市群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具备了加快发展、加速崛起的条件和环境。
二、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摆在重要战略地位。坚持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和国际化为方向,以优化结构、扩大供给、增加就业、增强产业竞争力为着力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优化传统服务业,不断扩大生产服务业,发展完善生活服务业,全面提升城市服务业,积极拓展农村服务业,加快改革开放,推进结构调整,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努力把郑州建设成为区域性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二)发展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服务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推动服务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会展、信息服务、房地产、社区服务、中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规范提升交通运输、商贸、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全面推进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医疗卫生等适应消费升级的公共服务业,形成服务业全面发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