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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7月中旬,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对辖区内污染问题和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治措施,确定挂牌督办名单。7月-10月,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工业园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集中排污问题、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各县(市)、区将挂牌督办名单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名单及保护区内企业情况、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其环境违法企业情况、违反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总结分别于7月25日、8月25日、9月25日、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下旬―11月上旬)

  各县(市)、区对环保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出台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总结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表彰阶段(11月中旬―11月下旬)

  根据国家和省、市检查验收结果,召开全市环保专项行动总结会议,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郑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郑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丁世显 副市长

  副组长:秦晓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炳辰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杨天才 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王传美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照建 市环保局副局长

      关福昌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然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潘公社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敏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张 雷 市市政局总工程师

      岳振杰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寒潮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树德 郑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由刘炳辰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照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局委人员参加,统一办公,负责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统一指导、检查和验收。联系电话:67654696、67654623,传真:67654696,电子邮件:zzwkch20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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