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6〕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郑州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家电监办等七部委统一部署,根据《河南省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威胁群众健康突出的环境问题,保证群众饮用水源安全,努力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郑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行动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全市环保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案件。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关闭或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保护区内所有违规的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集中整治中原区西流湖周围磨料磨具、机械加工企业污染问题,对违规建设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依法报请市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超标排放污染物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搬迁;限期解决二七区马寨镇污水排放问题,消除污水坑对常庄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