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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2月26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榕政办〔2006〕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网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网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福州电信分公司、市委文明办、团市委 二○○六年七月三日)

  当前,我市网吧接待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网吧及周边社会治安案件多发。为加大网吧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使网吧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市政府研究决定,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网吧整治专项行动。为落实市政府《关于网吧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纪要》(〔2006〕160号)的统一部署,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严厉整治网吧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网吧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营造保障青年一代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创建网吧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开展整治工作,达到四个目标:一是强化实名登记。采取强有力措施,在网吧中落实实名登记管理制度。二是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通过舆论宣传、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等手段,促使网吧业主遵规守法、不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三是依法严格执行网吧经营时间。四是取缔无证照网吧,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守法网吧的合法权益。
  三、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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