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
(三)强化用地的相关规划管理
1、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
2、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抓紧完成全省镇村布局规划。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城乡居民点的科学布局和集约发展。
(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
3、根据城市发展功能和条件,科学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发展建设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
(四)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1、加强交通、水利工程沿线挖废地和煤矿塌陷地的复垦,科学开发利用沿海滩涂,加快黄河故道流域、丘陵山区和沿江高沙土地区的综合开发。
(省国土资源厅、农业资源开发局)
2、积极开展农地整理和村庄整理,实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省国土资源厅、农林厅)
(五)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运用价格杠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省国土资源厅、物价局)
三、节约用水
(一)实施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建立行政区域地表水用水总量和地下水可采总量、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和取水户用水总量控制体系。逐步建立行政区域的用水计量系统,研究制定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的用水总量节约奖励和超问题补偿办法。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超采。
(省水利厅、质监局)
(二)加强工业节水工作
1、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广使用非农业自备水源取水户智能水表。
(省水利厅、经贸委、建设厅、环保厅、质监局)
2、突出抓好火电、石油及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等8个用水量大的行业节水工作。实施800家高耗水企业(单位)节水技改示范工程。
(省水利厅、经贸委、建设厅、质监局)
3、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落实节水管理制度,实施用水定额考核。
(省水利厅、建设厅、质监局)
4、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取水项目必须进行用水、节水评估,在工程设计中同时提出节水方案,同步建设节水设施。在水资源短缺地区,限制、淘汰和禁止高耗水项目建设。
(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