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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是督促有关部门推进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区、市)活动。可先在一两个县(区、市)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大力推进医院院务公开,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对医院行风建设开展重点评议活动。

  二是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集中招标和网上采购的办法,继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

  三是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以及药品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和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

  四是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对政府定价范围内重点类别的药品实行分期分批降价,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进行必要干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规定,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加价行为,降低医院药品实际加价率,认真清理整顿乱检查、乱开药、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加速推进药品批发环节网络集中配送和零售环节连锁经营,减少流通环节,认真治理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行为。

  六是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七是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

  (三)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工业园区集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并用三年时间督促全省各级政府和企业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建立较完善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按照监察部、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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